維基百科中文版的宣言為「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但本人最近發現,「有容乃大」的原則被拋棄了。很多由同工辛辛苦苦撰寫的條目,被某些管理人員以「知名度不足」為理由提出刪除。我雖然不屬於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層,沒有左右中文維基發展的能力,但我認為這不是一個健康的發展路向。以英文版維基百科全書為例,「知名度不足」很少為刪除條目的理由。維基百科的其中一個功能,是收錄知名不足的知識。根據維基百科的重要度方針,「重要性或認受性不足」是不能成為刪除條目的理由。而只要有有證據表明,有相當一部分人在同一時間對這個條目感興趣(或者曾經對它感興趣);或者說:該條目至少在某個社群之內是為人熟知的,都不能夠刪除。
就算重要性不足,刪除也是最後的手段。根據維基百科的知名度方針,發現一條目知名度不足,首先要做的是掛上{{知名度}}模版,限期三十天內改進。要是三十天未有改進,才能提請刪除。就《福佳始終有你》條目被指知名度/重要性不足而提請刪除一案,似乎未有根據以上方針實行,蒙混以「知名度/重要性不足」直接提請刪除。
如果你認為現時中文維基的發展方向不健康,請進行以下步驟。
維基是由用戶建立,決策權應屬於用戶。管理層應依以上方針提請刪除申請!
堅決反對以知名度不足/重要性不明作為刪除條目的理由!
救救中文維基百科宣言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
延伸:AFD is evil

Comments 49
1. 我倒想知道怎麼「申請」﹖
福佳的討論串,就有人說我早就可以當編輯了,但我從沒接到通知。
(我也只是修改了二百幾次而已)
2. 作這個呼籲,怕不怕有人為了當編輯而亂改﹖
3. 如果百無一用還是這樣子,是否真的要學世澤兄所說,提出罷免投票﹖
Posted 05 Jun 2007 at 4:10 pm ¶我喜欢维基.经常在上面查资料.
Posted 05 Jun 2007 at 5:07 pm ¶可惜简体中文的资料不足.外文的好些.
我都是普通的維基用戶(user:ph89)。
其實任何用戶(包括管理員及非管理員)皆可提請刪除,只不過活躍的用戶多已被選為管理員,而提請刪除多為某幾個管理員,造成一個錯覺,以為只有管理員才可提請刪除。
關於編輯方面,其實參與刪除投票的資格是用戶的修改超過50次,而非一定要是見習維基編輯,只不過見習維基編輯的資格是用戶的修改超過50次,這是方便一些具一定資歷但不願有這些榮譽的用戶,因而令人誤會。
題外話,百無一用現在並沒有任何榮譽,包括見習維基編輯。
Posted 05 Jun 2007 at 5:50 pm ¶Peter:
我有50個edit未成為見習編輯時,去投票被駁回。大家有眼見。
Posted 05 Jun 2007 at 6:07 pm ¶修正:
關於編輯方面,(在實際操作上)其實參與刪除投票的資格是用戶的修改超過50次,這是方便一些具一定資歷但不願有這些榮譽的用戶,而非一定要是見習維基編輯,只不過見習維基編輯的資格是用戶的修改超過50次,因而令人誤會。
Posted 05 Jun 2007 at 6:10 pm ¶我剛剛看了。我覺得這是人為疏忽,那個駁回label寫上了:該用戶不符合資格(除非該用戶為原作者或上傳者,或至少為維基見習編輯或同等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可見,至少為維基見習編輯或同等資格就可。
Posted 05 Jun 2007 at 6:20 pm ¶當然,若不討厭這些榮譽,申請為見習維基編輯是穩當的做法,可以避免人為疏忽。
Posted 05 Jun 2007 at 6:28 pm ¶chainsaw: 見你咁有心,雖然我遲咗少少,但都長話短說講句支持你
Posted 06 Jun 2007 at 2:26 am ¶希望我這幾個留言不會被當作洗板。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正在有一個關於福佳刪除事件的討論,我覺得你可以在這個討論上提出你的意見, (個人意見,這裏會有較多活躍的用戶留意)。
或你可以在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討論重要性或認受性不足是否能成為刪除條目的理由的意見。
Posted 06 Jun 2007 at 6:29 am ¶其實提刪某程度上是一種使大家關注的討論串,檢討條目應否保留,是否需要修改或移動。有些用戶看到刪除投票自當感到不安,但事實上很多條目都需要檢討應否作出保留,冷知識是值得收錄的,但也不是全部。
當然,被批評者也不是全無責任的,有時需要有更開放的價值觀,投刪前後作更多的查證工作和解釋。
Posted 06 Jun 2007 at 7:49 am ¶惡龍:我很討厭你常說刪文是討論的手段。難道你真的如那些無能官員那樣,說要將天星拆了,目的只是討論其保育價值?刪文的目的根本就是想刪文,這是不變的事實。要是真的想討論,發起討論的方法有很多種,加模版可以、討論頁都可以,是不是一定要提刪?
Posted 06 Jun 2007 at 10:47 am ¶感覺就是先判死刑,之後再討論要不要死。
Posted 06 Jun 2007 at 10:50 am ¶上面那個Peter 並非本人(Pcheung),特此澄清
Posted 06 Jun 2007 at 12:15 pm ¶> 上面那個Peter 並非本人(Pcheung),特此澄清
當然知。行為根本完全唔似,例如無串利事薯片及可樂Zero。
Posted 06 Jun 2007 at 1:07 pm ¶知我者莫若電鋸也!!! 下次請你食勝利牛丸吧!
Posted 06 Jun 2007 at 1:39 pm ¶re:Chainsaw Riot
抱歉, 我不是指刪除投票是討論的手段, 我是指可引起大家對條目的關注。
當然可以的話當然是在條目的討論頁、互助客棧、或是加入各類模板, 如:{{fame}} (即template:重要性模板)。不過, 說實話, 刪除投票是關注度最高的地方。我也不希望什麼事都放到刪除投票討論, 例如一些應該移動到其他維基項目或是應合併到其他條目的條目, 事實上這些維基都另有地方討論
我亦曾向書生建議改善一下刪除的檢查工作, 可惜他的編輯量大, 所以對於每一個沒有一一細察…
Posted 06 Jun 2007 at 4:17 pm ¶> 我亦曾向書生建議改善一下刪除的檢查工作, 可惜他的編輯量大, 所以對於每一個沒有一一細察…
要是他如此「日理萬機」而沒有「一一細察」,這表示他行事草率,沒有考慮他提刪對社群的影響。而他沒有檢討過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草率、合乎維基方針,這是對維基的破壞!你所提的理由不是將其行為合理化的藉口,只是將他的行為更加不合理化!!!
Posted 06 Jun 2007 at 4:25 pm ¶
Posted 06 Jun 2007 at 5:51 pm ¶樓上的要不要分擔一些書生的工作,以讓他有時間仔細檢查每一篇文章?他的工作有那麼多,是每一個維基人的責任。THD
我是一個警察,我副業太忙,沒有時間檢查每一個人,我只好見街上每個似賊的人都射死他!!!
Posted 06 Jun 2007 at 5:58 pm ¶「百無一用是書生」也許真的很忙,我不質疑,因為我們都知道他幹了很久。
問題是,就算自己忙,也沒理由隨便提刪除嘛﹗
「刪除」永遠都是最後手段,「快速刪除」就更只應該用來對付很離譜的條目。
但近來的例子顯示,他濫用了「刪除」(我沒有細察那是不是「快速刪除」)作為清理維基百科的手段。
否則不會有人用陰謀論看待他。
如果像Stewart~惡龍說,他是沒時間仔細看。
那麼現在他的做法,跟當年解放軍開坦克車機關槍「清場」有何分別﹖
這樣說可能太「政治化」了,但卻是我的表面觀感。
維基百科的參加者全都是志願者,管理員也不是一份工。如果他時間不夠、工作做不完,可以留待別人做。再不然多委幾個管理員好了。
如果他不是在自己的能力限度以內為維基貢獻,那麼他也無法做到最好(就像現在的爭議一樣)。
維基百科是樂趣,不是苦工,勉強無幸福。
Posted 06 Jun 2007 at 11:11 pm ¶維基格言要我們以善意待人,那麼這點(不要隨便刪除)就是我希望他留意的。
無法接受以「工作量大」便濫用刪除機制來破壞維基。
Posted 07 Jun 2007 at 12:00 pm ¶我不知道諸位在維基百科貢獻了多長時間,書生兄的辛苦是著實可見的。他的工作風格就是傾向于刪除,這種得罪人的活是必須有人做的,不然維基百科就變成垃圾堆。這次刪除他或許有傾向,但書生兄本身并沒有違反任何程序。維基百科是大家合作,那么就要平和面對不同意見,我不知道在這里爭吵的諸位是否懂得這個道理?難道就不能反思自己?
Posted 07 Jun 2007 at 3:45 pm ¶1. 書生辛苦與否,與他做得對與錯無任何關係。
Posted 07 Jun 2007 at 4:27 pm ¶2. 沒有違返程序就可以任意妄為的話,「濫用XX」就不會是一個罪名。
3. 維基是相信眾人會把垃圾變成百科,連建立不足兩小時都要提刪,這是趕走新用戶貢獻嗎?
4. 當有人批評別人「不容異見」,總有人跳出來說這樣就是不容許「不容異見」。但為甚麼要給予一個會破壞別人自由的人自由?
果位山人咁講嘢都得,想必係受過高深教育
Posted 07 Jun 2007 at 5:59 pm ¶我是一個警察,我副業太忙,沒有時間檢查每一個人,我只好見街上每個似賊的人都射死他!!! <--- 這個例子有點過態,刪除投票是一個較闊的平台,可以讓不同的維基人去更廣泛的討論條目的處理辦法,之前就有維基人提議將「刪除投票」改為「刪除討論」、「條目檢討」等名稱,免得大家誤會,可是因為沿用已久,未獲通過。一個管理員的濫權是指他利用自己的管理員權限以得到利益,例如濫用「快速刪除」(指未經過刪除投票便使用管理員權限刪除條目,一般只用在快速刪除錯誤的標題,破壞性頁面中),在保護了的條目中編輯內文等。顯然「百無一用是書生」只是作了一般用戶也會發生的過度提刪,並不能算是濫權。你或許真的要作例子就是:有個警察,疑心很大,經常將一些良民也帶回警署,最後大家卻認為他們應該無罪釋放。
至於要如何管制過度提刪的問題?事實上如果「百無一用是書生」提刪的條目都是一面倒得不到支持刪除的,那他確實有問題,但事實不是如此,他每天提刪的條目不只香港條目,也有各式各樣的,有支持也有反對的。這不是在說他毫無錯處,而是我們應該如何界定濫用提刪功能?限制每人每日只可提刪除3個條目?每個提刪必須附上20字解釋?每個被保留的提刪將會被紀錄在提刪者的用戶頁顯示其錯誤提刪?目前我覺得除了提醒改善和多點留意刪除投票外想不到了其他方式。
另外,必須澄清大家有時候看到的條目的面貌已是改善了不少的版本,所以刪除投票經常會發現前期的投票是一面倒的反對,後期卻會有較多的支持票,這是因為維基百科是實時性的,見到錯處、不足,大家都可以即時作出更改。
也有時候,維基人(不需要是管理員才可以提刪)提出刪除某個條目,可能是因為條目本身內容的缺乏,反映不出重要性,有時則是因為條目屬較小眾的知識,而內容則在發展階段,這就需要提刪者多加注意,多點作查證的工作。
中文維基百科的 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互助客棧 上目前正就著《福佳》一條目的刪除問題作檢討,如果大家有興趣,不妨也去參與討論
Posted 08 Jun 2007 at 12:52 am ¶樓主似乎喜歡搞革命、當梁國雄, 多於撰寫人人覺得有用的自由百科全書內容。試回應Charlie Lok幾點:
1. 書生辛苦與否,與他做得對與錯無任何關係。
Sorry, 我覺得有關係。維基百科不是政府, 做事講求道理從而達成社群共識, 講求的是人性而不是盲目守成文法。除了維基百科5大支柱, 甚麼都是可以討論的, 所以所謂絕對對與錯並不存在。請你停止將自己對”自由”的判斷, 以及由此引申出的”對錯”價值觀, 強加於維基百科身上。
2. 沒有違返程序就可以任意妄為的話,「濫用XX」就不會是一個罪名。
shizhao利用了刪除討論作為討論條目是否適合的場合。習慣維基百科做法的人, 都知道這是慣常的做法, 不至於濫用。新手如果覺得條目被列到 “刪除討論與投票” 覺得被冒犯, 那是因為他是新手, 不一定是制度的問題。如果你覺得名不符實, 你可以去互助客棧引起討論。不過過去討論過, 共識是不需要改名。所以, 還是那一句, 不要將你自己的判斷, 以及由此引申出的價值觀, 強加於維基百科的慣常做法之上。
3. 維基是相信眾人會把垃圾變成百科,連建立不足兩小時都要提刪,這是趕走新用戶貢獻嗎?
建立2小時就被提出刪除, 那的確是不理想的, 因為有可能打擊新手貢獻的意欲。你可以就此向相關用戶直接反映意見, 因為就貢獻條目而言, 大家都是平等的。
向新手說明一下這種現象背後的原因。新建就被提刪, 通常是由於對方利用”最新貢獻”, 來篩走對他而言明顯不具百科性質的頁面。所謂”對他而言明顯不具百科性質”, 也就是內容全部都是難以讓不是身在其中的讀者, 瞭解其百科性質的內容。
這種判斷大都沒有錯。被這樣篩走的內容, 有時連身在其中的讀者,都認為內容不堪入目, 難以擴展, 不具百科性質, 等等問題。
這種 “有殺錯, 無放過” 的做法, 雖然在錯判的情況下, 可能會傷害到新手的心, 但為了保持維基百科不成為垃圾場, 這也許是有必要的。
各位你有甚麼提議, 能夠平衡 維基不成為垃圾場 vs 不傷害新手 vs 有效率的篩走有問題的內容?
4. 當有人批評別人「不容異見」,總有人跳出來說這樣就是不容許「不容異見」。但為甚麼要給予一個會破壞別人自由的人自由?
我完全看不懂這句話。
以上, 是我在維基百科近3年以來, 經驗所累積而成的意見。
Posted 08 Jun 2007 at 1:35 am ¶希望不熟悉維基百科性質、目標、制度的新手急於發言之前, 能夠一讀拙文, 並有所得着。
有幾何呢個Blog有27個comment,好有sinablog/Xanga Feel。
不過有唔少膠論,例如:「當然知。行為根本完全唔似,例如無串利事薯片及可樂Zero。」這些。
Posted 08 Jun 2007 at 2:00 am ¶1. 辛苦與正確與否無關,是個基本邏輯問題。即使有人用一千年做出垃圾來,一樣都是垃圾。
Posted 08 Jun 2007 at 2:06 am ¶2. 實然不等於應然。
3. 上文已經有說過方案,你到底有沒有看過?連時間都沒有,改甚麼?
我好想刪除這個post 2x個comments。不過我呢度好民主,我先提請剛除pcheung在六月六日12:15pm的言論,提請原因係pcheung無論其人及其comment重要性及知名度不足,請大家投票討論。
其他comment我會慢慢提請刪除。
Posted 08 Jun 2007 at 2:09 am ¶大家也可發表提請刪除這個post任何一個comment的要求。
>可惜他的編輯量大, 所以對於每一個沒有一一細察…
呢個借口都得,真係無言!
少少OT: 我是香港一個有名討論區的高級管理員,手執絕對權力,但每一次刪文/警告/禁言之前都三思而行,唔係「編輯量少」太空閒,而係明白什麼是「責任」!
維基人質素原來如此!好~哈哈~~
Posted 08 Jun 2007 at 3:37 am ¶我一直好佩服寫Wiki班人,我自己都成日上去搵資料睇下野
Posted 08 Jun 2007 at 8:58 am ¶近黎我亦留意到有班濕鳩(請恕我咁稱呼佢地)亂用投票制度
咩都話刪,老實啦,有無知名度好主觀果喎,等於你問阿婆識唔識陳冠希
佢都未必識,但問後生仔就無人唔識,咁個阿婆係咪會覺得陳冠希無知名度?
本應維基嘅建立為左集思廣益,咁易搵到資料就唔需要佢啦
而佢本身就係集合唔少鮮為人知嘅知識
近日更有保皇黨要求維基刪除”福佳始終有你”嘅資料
咩世界呀?言論自由呢,學術自由呢?我呸…
好老實講,我聽Mountain、tonync、惡龍等人講廢話,已經好飽。
我想問諸位中文維基,知不知為何有維基。如果一開始條目就很漂亮,請他去編輯大英百科全書,不是維基。維基比大英來得好,因為持續讓不同人參與編輯,以及容忍持續改進。百無一用是書生根本不懂維基,用他的刪文邏輯,我絕對有權要他離開維基。不過以他比長城更要厚的臉皮,他不會的。
再深一層講,由中文維基那些人的廢話,我再一次看到中國膠思維的禍害,醬缸真偉大!
Posted 08 Jun 2007 at 10:26 am ¶
Posted 08 Jun 2007 at 10:39 am ¶我都曬資歷,我係一個兩年以上的用戶。> 中國膠思維的禍害,醬缸真偉大!
句句壓埋o黎就係「不熟悉維基百科性質、目標、制度的新手」、「諸位在維基百科貢獻了多長時間」。老屎弗大晒咩!
我提請刪除THD (June 6th, 2007 at 5:51 pm)發表的Comment,原因是無論THD其人及其comment重要性及知名度不足,請大家投票討論。
Posted 08 Jun 2007 at 10:41 am ¶我也提請刪除nikita(June 8th, 2007 at 10:39 am)發表的comment,原因係係人都知。
順帶一提,參與本站刪除comment討論的,需要是本網「金紫荊天馬流星藍寶石級」讀者或同等資歷才可以參與討論。
一切不熟悉本網性質、目標、制度的新手,切勿討論或投票。
Posted 08 Jun 2007 at 10:49 am ¶>提請刪除THD (June 6th, 2007 at 5:51 pm)發表的Comment
{{刪除}} 以高人一等的姿態談維基制度,不可取。
Posted 08 Jun 2007 at 10:51 am ¶pcheung知名度肯定奇低,我絕對支持刪除他毫無建設性的comment,不過如果網主太忙,就由得佢lor
Posted 08 Jun 2007 at 10:51 am ¶>請刪除nikita(June 8th, 2007 at 10:39 am)發表的comment
{{刪除}} 有侵權和廣告之嫌,重要性不明
Posted 08 Jun 2007 at 10:52 am ¶>提請刪除THD (June 6th, 2007 at 5:51 pm)發表的Comment
{{刪除}} 以高人一等的姿態談維基制度,不可取。
由於讀者nikita為本網老祖宗級會員,有veto power,此comment會被即時刪去。
Posted 08 Jun 2007 at 11:04 am ¶>請刪除nikita(June 8th, 2007 at 10:39 am)發表的comment
{{刪除}} 有侵權和廣告之嫌,重要性不明
由於讀者nikita為本網老祖宗級會員,有veto power,此comment會被即時刪去。
Posted 08 Jun 2007 at 11:06 am ¶很同意你所說, 更欣賞你最後那”保持冷靜, 文明”的態度.
Posted 08 Jun 2007 at 11:10 am ¶> pcheung知名度肯定奇低,我絕對支持刪除他毫無建設性的comment,不過如果網主太忙,就由得佢lor
本人就算好忙,都會為改善本post的 comment 質素努力。但因為閣下的等級只為「金紫荊天馬流星藍寶石級」之上僅高一級的「電光獨龍飛天鑽」級,沒有veto power,所以投票仍然繼續。
Posted 08 Jun 2007 at 11:12 am ¶提請刪除tonync(June 8th, 2007 at 1:35 am)發表的comment
Posted 08 Jun 2007 at 12:12 pm ¶原因:歧視新手
和議刪除 tonync(June 8th, 2007 at 1:35 am)發表的comment
Posted 08 Jun 2007 at 4:08 pm ¶原因: 將所謂維基百科的慣常做法, 強加於別人的判斷, 以及由此引申出的價值觀之上。
> 和議刪除 tonync(June 8th, 2007 at 1:35 am)發表的comment
> 原因: 將所謂維基百科的慣常做法, 強加於別人的判斷, 以及由此引申出的價值觀之上。
由於讀者Clement T為本網老祖宗級會員,有veto power,此comment會被即時刪去。
Posted 08 Jun 2007 at 4:10 pm ¶我的工作風格就是傾向于刪除,這種得罪人的活是必須有人做的,不然這個post的comment就變成垃圾堆。
>提請刪除tonync(June 8th, 2007 at 1:35 am)發表的comment
{{刪除}} 重要性不明, 看不出顯著性.
Posted 08 Jun 2007 at 5:32 pm ¶{{刪除}} 重要性不明, 看不出顯著性, 文末彰顯其身份, 更有廣告之嫌.
Posted 08 Jun 2007 at 5:33 pm ¶文末彰顯其身份, 此部落格不是用來宣傳個人的地方. 更有廣告之嫌.
請網主合併本人的意見為同一格comment 內, 謝!
Posted 08 Jun 2007 at 5:35 pm ¶我一直好佩服寫Wiki班人,我自己都成日上去搵資料睇下野。本應維基嘅建立為左集思廣益,咁易搵到資料就唔需要佢啦……….
Posted 05 Jan 2008 at 4:28 pm ¶Trackbacks & Pingbacks 2
[...] 詳情請看宣言。 Posted on June 5, 2007 at 17:30 | Give me a break | Permalink [...]
[...] 看!這是多麼的民主。而且可以大大增加一個post的留言數量及質量,完全達到完美自治的效果。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示範單位。如你有興趣使用這個機制,你可以在某post連結至本文。本文以GFDL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