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見到謝志峰主持城市論壇。電視版本約只有四十分鐘,但看網上版是有個半小時。電視機看不到的片段,才是高潮。當年謝志峰是亞視新聞記者,在天安門的一所公廁頂目擊六四屠殺,再用電話直擊報道。他說他看到坦克壓死七個人。今天由他主持城市論壇,他能夠用親身經歷者身份說話。在一名被吾友 Peter 稱為「乜春召集人的肥仔」說出港人資助學運引致學運變質一論,謝志峰罵此君時動了真火,甚至在結語時再潤該名肥仔一下。我想,這是城市論壇少見的場面。無他,謝志峰當年安全回到香港啟德機場,在鏡頭面前嚎哭,也許事件真的太震撼。
整個城市論壇,最令人失望的,竟是討論六四是否屠城。有人先質疑六四是否屠城,指出亡者其實只有數百;之後有人說,新年前的醉酒車禍,醉酒司機引起車禍殺了多人,那該名醉酒司機是否屠城?華叔問他,殺幾多人才算屠城。
「屠城」這個字眼,其實是有修辭成份。正如「美麗」,我們沒有一個精確的定義,例如一個人要有熊黛林的臉孔,才能稱一個人美麗。「屠城」不是 ISO 9001 ,沒有規定一個概念要達到某種數值上的要求,才能自稱「屠城」。當然,一些粗糙的定義,還是有的。
「屠城」二字,關鍵字在於個屠字。亦因此,「六四屠城」也有人說「六四屠殺」,甚至借用南京大屠殺或猶太人大屠殺,加入「大」字,成「六四大屠殺」。屠一字,根據字典解,是宰殺牲畜,引申的意義為大量殘殺。我們想像一個畫面,是一個人拿著刀,磨刀霍霍向豬羊,手起刀落,一刀斬落沒有反抗能力的豬身上,引致豬隻死亡。這個就是屠,有殺者及被殺者不對等的關係,而殺者亦有早有預謀及有故意殺害的意圖。1 根據這個定義,我們可先想想,六四事件是否屠殺。才想想是否屠城。
屠,加上一個地方名,例如屠城、屠村等等,是指針對某一城鎮或村落人民進行屠殺。經典例子是木馬屠城:木馬內藏有數十名斯巴達及希臘勇士,木馬被特洛伊人拉回家鄉。隱藏的斯巴達及希臘勇士發難殺掉特洛伊城內的男丁。今天,就算美軍在伊拉克某城殺了十五人,都會被稱為屠城。
屠不屠城,實在不關乎於死了幾多人。而是在於事件是否一件不對等的殺戮事件?事件中他殺者是否有故意殺人的意圖?事件是否針對某一城鎮人民的殺戮行為?這一串問題,就由大家去想想。亦希望堅持六四為屠城,或者堅決反對六四為屠城的人想想。
- 亦因此,屠龍,是指一個人是有意去殺掉龍,再將龍宰殺。 [↩]
Comments 20
同意中學女生所講,屠殺的不只是人命,還有民主發展的意志及行動.
Posted 25 May 2009 at 2:07 am ¶>屠不屠城,實在不關乎於死了幾多人。而是在於事件是否一件不對等的殺戮事件?
班友去拗「屠城」是否用詞正確,根本立論亳無落腳點,當晚北京市內、廣場上、電視前的人目擊軍人向市民開槍、坦克壓死人,這還不算「屠」,莫非要向市民投擲大殺傷力武器才算?
這種轉移視線的手法太軟弱無力。。。
Posted 25 May 2009 at 2:21 am ¶強烈建議有關人士「咬文嚼字」前先翻查字典看解釋才作辯駁,否則丟人現眼遭恥笑是自作孽!
Posted 25 May 2009 at 11:25 am ¶> 這種轉移視線的手法太軟弱無力
絕對不是,對於某些自認「理性持平」的香港人而言,你這樣一問他們真的會想「係喎,叫屠城未必岩喎」。然後掛住諗「屠城」岩唔岩而忘記軍隊殺人的事實。
Posted 25 May 2009 at 1:25 pm ¶屠城呢兩個字佢應該心知肚明係點解,佢係唔信中共政府有屠城啫,youtube冇片睇就覺得所有人係講大話,佢可以繼續質疑清兵有冇入關,亞歷山大有冇打仗,因為全部都係冇片睇㗎!
Posted 25 May 2009 at 3:06 pm ¶條肥撚肯定樣衰由細俾人恰大心理唔平衡唔係邊可能咁狗?既得理益者就話擘大眼講大話唔使本,佢呢聽又窮又臭唯有被人狂洗腦,諗番轉頭真係登佢老豆老母可怜佢…
Posted 25 May 2009 at 3:11 pm ¶我想講一點, 是”屠殺”一詞是有價值判斷的字眼, 因此並沒有所謂金標準. 若根據網主的標準 (雖然我不盡同意), 美國兩次使用原子彈都是屠殺行為, 但從不會有主流歷史論述稱之為”廣島大屠殺”和”長崎大屠殺”, 皆因大家視之為”正義之舉”. 但另一方面, 假設當年日本戰勝, 這兩次事件必會被定性為大屠殺, 相關美軍軍官必被處死. 所以要找出硬指標來解答”六四是否屠城”這個問題, 難以解決問題.
Posted 25 May 2009 at 4:23 pm ¶重點:是否無辜?
Posted 25 May 2009 at 4:38 pm ¶仲有,唔好將兩樣嘢拉埋嚟講混淆視聽,然後以為自己好有point!
Posted 25 May 2009 at 5:14 pm ¶1. 六四係人民抗爭,廣島係世界戰爭;
2.南京人有冇攻過去日本?猶太人有冇攻入德國?冇,就係唔對等的屠殺。
仲仲有,你啲中文好L差!指標就指標,冇分軟定硬,指標就指標,你估陽具呀?!
你露咗底啦!DLS!
暴動也好暴亂也罷
Posted 25 May 2009 at 5:39 pm ¶暴動二字關鍵字也在於個暴字而已
Shit Dagger, 你一句”重點:是否無辜?”就露底了. 廣島和長崎的人民, 有多少是參與了二次大戰? 當中的兒童又是否無辜? 你問”南京人有冇攻過去日本?猶太人有冇攻入德國?”, 那我再問你一個問題, 美國人支持以色列攻打巴勒斯坦, 引來911; 如果廣島長崎不算屠殺, 那911又是否屠殺?
我的論述並不排除六四是屠殺的說法, 我只要是說明屠殺是一個價值判斷字眼, 而不是一個ISO9001 (在這點我是同意網主). 若有人認為當年的運動正義的, 那麼六四就是屠殺, 我並不排除這個可能性.
最後, 我的意見是對網主說的. 其它那些不用真名示人而漫罵的, 其實我沒甚興趣回應.
Posted 25 May 2009 at 6:26 pm ¶係97後好多內地人來港結婚生仔,哩類「肥仔」只會越來越多!
Posted 25 May 2009 at 7:10 pm ¶不要說遠了,只談反越戰的轉戾點,Kent State Shootings (維基叫法,一般稱為Kent State Massacre)。
那次事件的清場結尾同六四十分相似,最終軍隊開槍驅散,你知道最後死了幾多人?
四個。
但都讓人稱之為屠,因為俄亥俄國民警衛軍有意無意地鎮壓清場時宰殺公眾。
由此可見,六四屠城討論何其惹人疑竇,根本是轉移視線!
Posted 26 May 2009 at 12:14 pm ¶既然唔反對六四叫屠殺,做乜越扯越遠﹖
六四既背景係政府動用軍隊鎮壓平民。
廣島長崎原爆既背景係世界大戰,雙方軍隊互殺,同時殺了平民。
九一一係恐怖襲擊,一隊非正規非政府既恐怖份子為報復美國的「不義」而殘殺平民。
三樣野,叫唔叫屠殺都隨便你,但係將三樣性質差咁遠既野扯埋一齊講,又有咩意義﹖
Posted 26 May 2009 at 9:17 pm ¶@方潤
我在這話題上, 只是想說清楚”屠殺”或”屠城”一詞, 是包含價值判斷的, 而不單是由人數, 表面性質決定.
我的重點, 不是我或你個人是否認為美軍用原子彈是否屠殺, 而是事實上主流歷史論述不會稱這是屠殺. 我的目的只是要攪清楚”屠殺”一詞的用途, 不是要把六四和原子彈比較, 我很清楚這是不能比的.
你說原爆的背影是世界大戰, 那南京/納綷大屠殺的背景也是世界大戰, 為何前者不會被稱作”屠殺”? 原因就在於, 歷史論述判定了日德是不義的, 而他們敵人(即美軍)所作的便是行公義, 所以即使用了人類最恐怖的武器殺了無數平民, 都不是屠殺.
所以是爭論六四是否屠殺, 什麼標準都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根本仍然是公義/不義之辨. 在此我只留下問題, 大家自己可以判斷.
Posted 27 May 2009 at 1:28 am ¶的確評斷是否屠殺,牽涉不義/公義問題。但當時日本是推行法西斯主義和軍事侵略,國家已經失去了道德高地。故此雖然無辜的人民被原子彈所殺,但史家傾向不將此稱為屠殺—因為有這樣的垃圾政府,人民也要付上一定責任,當然盟軍也不見得是絕對地好。
不過Johnson你批評人匿名批評你,你也不是匿名上網批評人嗎?
Posted 28 May 2009 at 10:51 am ¶默許暴政的存在. 對於那個暴政本身不算無辜. 所以殺人是沒有無不無辜的考慮的.
對於野蠻的侵略者來說. 有沒有反抗也好. 不開門揖盜也是一種反抗.
其實遊戲規則係由佢地定. 咁點解中國人仲以為玩緊有皇法既遊戲呢?
Posted 28 May 2009 at 9:47 pm ¶回柏堅:
當你用”道德高地”一詞, 其實已是判斷不義和公義. 不過你沒考慮到的一點, 是假如日本戰勝, 那兩次原爆便肯定會被定性為大屠殺, 美軍會被送上斷頭台, 始終擺脫不了歷史由勝者撰寫的命運. 如果中共某一天倒台了, 說不定”六四屠殺”會一夜間成為”共識”.
另外, Johnson Lau這名已用10多年, 現實生活中亦用這名字, 最少網主和方潤都知道我是誰. 如果我要匿名, 隨便用個名都可以, 但我不喜歡這樣做. 而且請攪清楚我只是說”沒興趣回應匿名漫罵”, 不是”批評別人匿名批評我”. 如果是講道理的批評 (例如你的這種), 是否匿名都不重要.
Posted 29 May 2009 at 11:52 pm ¶回Johnson:
我以為你太拘泥於成王敗寇的歷史觀。沒錯,很多歷史是由勝利者所歪曲,但是我們有獨立思考,只要史料充足,我們就可以判斷誰是誰非。日本統一世界(如果)只能夠為官方立場定調,但是卻阻不住民間的聲音。兩次原爆是否屠殺,還是取決於每一個人的認知。
道德高地和官方說法應該分開,正如我國有「直筆」的說法。
Posted 30 May 2009 at 1:42 am ¶我不認為Johnson Lau是拘泥於官方的歴史觀。我想他只是想強調無論是寫在歴史書的還是每個人對六四的意見,也只是個人主觀感受。美國放原子炸了廣島長崎是事實,它是屠殺、阻止戰爭手段還是原子彈威力測試,則不同立場的人有不同的說法。我想Johnson Lau是想強調即使是記載在歴史的事件,裡面的描述也帶有很濃的主觀色彩。
Posted 30 May 2009 at 10:28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