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妄者可主浮沉?

一個硬幣,你擲了一百次,有 55 次是底,有 45 次是面。到底這個硬幣是不是一個公正的硬幣。狂妄者可按主觀意願,決定此硬幣的生死。由其當硬幣是否公正這個問題,是事關重大的。就算這個幣擲出底多了 5 次,都可以老屈說這個硬幣不公正。鍾庭耀說得對,候選人不應亂告急,因為外國選舉告急,卻沒有數據支持,可構成虛假陳述罪。今次要點名批評以下候選人:余若薇、張學明。以下是證據:

余若薇

前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昨日表示,對立法會港島區候選人、公民黨黨魁余若薇的選情感到擔憂,指近日由於不少選民以為余早已夠票,故計劃自行配票改投其他候選人,結果令在公民黨參選名單排第二的余若薇,選情變得極度危急。
【蘋果日報 2008 年 9 月 4 日】

張學明

立法會選舉新界西選情「咬緊」,民建聯團隊昨日打出「告急」牌,第二位的張學明隨時有「下馬」危機,呼籲選民九月七日投票予民建聯團隊。對於近日接連有抹黑民建聯的報道,主席譚耀宗直斥謠言並非事實,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大公報 2008 年 9 月 1 日】

告急牌,上屆李柱銘玩過,結果是破壞性多於建設性。香港選舉玩告急,已經可一不可再。今屆各候選人告急之濫,令人煩厭。
有人民調十多個百分比都打告急牌,為何專挑余若薇及張學明來點名批評?原因是他們自貶身價排第二,卻要妄想能穩奪議席。根本由第一天起,要是你想有席位,就應該自己立一條名單排第一。張學明由其值得批評,因為他代表的是鄉議局。要是他排頭位而獲得鄉事票支持,根本一定能入局。現在他排在民建聯主席之後,不單是張學明自己自貶身價,也令民建聯偷鄉事票確定民建聯主席上位,而張學明危危乎。這樣不公平的關係,難怪有鄉事派土豪指民建聯騎住鄉議局屙屎屙尿。
亂告急已經不正確,上屆李柱銘經驗已經證實排第二位告急更不應該。因為他們想製造的局面是壟斷選票,企圖一條名單獲得 20% 或以上的票,「佢選晒」。結果是他們獲得最多的議席,兩黨獨大。這些是大家想見到的局面嗎?
要是該黨真的值得支持,深得民心,能獲 20% 以上選票,確是實至名歸,實在無需亂點告急之譜。但可惜,上述兩張名單,一張只靠包裝及前度高官眷顧,另一張長期靠國家機器操控鐵票,再加上不負責任的傳媒吹捧,其支持度永遠只是空中樓閣,投給他們的選票借用一個微觀經濟學的術語,是 elastic (彈性)的。經濟學的解譯,是替代品太多,而且是投給他們與否分別都不大的「奢侈品」。
懇請各位選民,別被這些狂妄傳媒及狂妄政黨所蒙蔽,根據自己意願投票。你的一票,是支持代表你的候選人,只需要憑心去投票;而不是抱著賭馬心態,看民調、看告急報道「刨馬經」,以自己的票能保送誰人入局自我感覺良好為樂。就趁今次選舉,向全世界、包括中共,展示香港選民質素之高,煥發選舉新文化。我們已為雙普選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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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2

  1. mum wrote:

    批評得好!尤其是嗰d大狀,俾d市民寵壞了。其實我們選代議士,係要佢哋代我哋發言,佢哋係乜嘢嘅專業,並不重要,我哋要的是專心。D人以為做立法局嘅,識法律一定好著數,是典型的貪小便宜心態。法律裡都好多專業分類,大狀甲專公司法,但未必精於刑事案;大狀乙學國際法,未必敢打婚姻官司。當代議士需要法律意見時,立法局本身大把專業狀師,駛唔駛d代議士赤膊上陣呀。

    Posted 05 Sep 2008 at 12:53 am
  2. Chainsaw Riot wrote:

    律師的唯一好處係死到拗返生,把口浪過油,其他社會科學系同商科出身無這方面的訓練,亦因此律師食政治行飯特別吃香(詳見陳水扁),由其是在香港這個崇拜專業的社會。對法律有認識,不一定係律師。

    Posted 06 Sep 2008 at 9:38 am